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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「2022 年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」即日起至 7 月15 日止受理收件
國內
內容製作

要旨

未來內容屬前瞻性產業,目前國內外各科技大廠已紛紛投入進行設備研發,已可預見其未來發展潛力,為促使更多業者投入新型態內容作品或服務開發,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「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」,提供部分開發資金,降低開發成本與風險,提高業者投入未來內容產業開發之意願。

 

申請者資格

  1. 提案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
    • 曾獲本院「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」且為原計畫後續製作,或曾獲本院「新創加速計畫」等計畫支持之後續計畫。
    • 依中華民國法律完成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、獨資/合夥(行號)事業體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。
  2. 提案人如有本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所列9項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或獲得本要點支持金。
     

提案要素

  1. 提案類型:運用既有技術或新技術所開發之新型態文化內容作品或服務,且作品/服務需已具備原型。
  2. 團隊組成:提案團隊須有創意總監及技術總監。執行期間未經本院同意,不得更換總監人選或主要合作團隊。
  3. 市場規劃:需提出市場分析報告,並說明未來市場通路規劃。
  4. 智慧財產:提案人需擁有或取得提案開發所需之智慧財產權,並擁有計畫製作成果之完整權利。
     

支持金

  1. 每案支持金以新臺幣 250  萬元為上限。
  2. 每案支持金總額,不得逾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49%
  3. 製作費不得低於提案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60%
  4. 本案支持之經費不得使用於資本門、房屋租金、空間管理費、行政管理費,及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。
     

獎金

結案時提出發行或行銷計畫,且結案成果獲 2/3 委員評定優良者,將額外發給新臺幣 50 萬元獎金(含稅)

 

報名方式
報名期間:即日起起至 2022 15  23  59 分止。(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

報名方式:請至「報名系統」( https://dash.taicca.tw/dash/brd/fcm-111/prj/create)填寫線上報名表,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。

 

下載文件

文化內容策進院「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作業要點」

附件一、應繳交資料說明

附件二、計畫書格式

附件三、預估經費明細表格式

報名系統使用說明

計畫懶人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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