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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「2022年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」即日起至 5月 5 日止受理收件
國內
內容製作

要旨

為推動文化內容產業數位轉型升級,發掘及培育更多內容應用與科技跨界作品,朝向新型態的內容發展,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「2022年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」方案,期望推動更多文化內容結合科技應用進行數位轉型,以創新思維探索未來內容體驗的可能。

申請者資格

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行號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。

  • 一個單位限提一案。
  •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與行政法人不得申請。
  • 相同或類似計畫已獲本院、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(構)、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與行政法人(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等)支持者,不得申請。
  • 外國分公司、大陸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、其他機構所直接/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總額超過30%者;或受其實質控制者,不得申請。

提案開發型態

  • 內容類型:不限於影視、音樂、出版、ACG(動畫、漫畫、遊戲)、表演或視覺藝術、時尚設計或其他類型皆可。
  • 運用技術:提案內容需應用科技技術,包含但不限於擴增實境(AR)、虛擬實境(VR)、混合實境(MR)、遊戲引擎(Unity/Unreal)、大數據、人工智慧(AI)、無人機、感測技術、區塊鏈、體感技術(haptics)、偵測追蹤(object tracking)等。相關技術如能運用並展現5G技術三大特性(大頻寬、低延遲、多連結)至少之一者尤佳。
  • 成果形式:須為可進行展演、互動體驗、影音或其他形式之產品原型;且須達能演示其創意內容、或/及技術創新,以及未來產品化使用情境之程度。

執行方式及經費支持

  • 本要點計畫分三階段評選提案:原型企劃徵選→原型開發提案→結案審查暨開發成果競賽。
  • 階段二獲選者,將獲得單案最高新臺幣80萬元整之經費支持。
  • 階段三經評選小組評判優異而贏得開發成果競賽者,將另頒發獎金最高新臺幣20萬元整。
  • 本案經費支持,不得用於添購軟硬體設備、裝修或修繕等費用,以及增加投資等相關事項上。
  • 為考量開發成果品質,提案人應有自籌經費配合。
     

報名方式


報名期間:自本要點公告日起至 111年 5 月 5 日下午 5 時 00 分止(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。

報名方式:至 報名系統 →「2022年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」項目中,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文件電子檔,逾期者其申請案不納入審查。

支持方案說明影片及其他詳細資料請見本院官網公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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