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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文化科技國際合資或合製支持計畫作業要點
國際
內容製作

前言

科技技術的突破與發展,給予文化內容和敘事創意超越想像邊界的能量,文化創意與數位科技之間融合的趨勢,共同創造並探索存在於未來的敘事方法。臺灣擁有亞洲最自由開放的創作環境、資通訊產業生態系完整,是全球網路設施便利且應用發達的國家,而且近年在文化科技國際競賽市場中表現傑出。「2024 文化科技國際合資或合製支持」計畫,目的為鼓勵國際合作,透過跨國結盟摸索敘事創新或技術融合的當代發展,進一步促進文化內容的未來可能。


提案類型

創作者提出之計劃可為以創意內容為核心,透過與科技技術融合,表現之創新(Innovation&Interactive)敘事創作、藝術展演、互動體驗之提案。其內容形式、體驗方式及科技技術說明如下:

  1. 提案內容形式不拘,可為:
    1. 包含但不限於敘事、展演、互動之內容製作提案。
    2. 可藉由數位技術、設備載體、環境場域表現新型態使用者體驗之文化內容製作提案。
    3. 需與文化內容,包含影視、音樂、出版、ACG(動畫、漫畫、遊戲)、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、時尚設計等,或其他類型之文化內容相關領域。
  2. 提案作品呈現體驗方式不拘,可為互動式、多人連線、AR、VR、MR、體感、沉浸式聲音和複合式內容場域體驗等;
  3. 提案作品融合之科技技術不拘,包含但不限於擴增實境(AR)、虛擬實境(VR)、混合實境(MR)、遊戲引擎(Unity/Unreal)、大數據(big data)、人工智慧(AI)、感測技術(sensing)、體感(haptics)技術、偵測追蹤(object tracking)等。
     

申請資格

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、教育機構(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)、博物館(包含文物典藏及文化內容保存等)機構、財團法人、行政法人。財團法人限非文化部捐助設立者;行政法人限非文化部監督者。

 

提案條件

  1. 須為臺灣與國際間共同合資或合製之提案、且臺灣為提案作品之出品國之一;
  2. 提案企劃已進入製作階段者,並於受支持核定起15個月內可完成製作之提案;
  3. 提案之申請主題、題材及長度不拘,惟提案內容以具臺灣元素(題材或製作)為佳;
  4. 提案企劃之 30% 總預算已到位者為佳。
     

支持額度

  1. 每案支持金額度以新臺幣 500 萬元為上限(實際金額以評審小組核定並公告為準);將支持3~5案
    本案之支持金額,不得逾企畫書所載之預估製作成本之 49%;
    本支持金不得使用於以下項目:
    購置機械設備、作業系統、工具軟體、智慧財產權等有形或無形財產,及空間裝修或修繕等資本支出。惟機械設備租賃費用則不在此限。
    房屋租金、空間管理費、行政管理費。
    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 。
    支持之經費依核定金額分二期撥款,第一期款為核定金額之60%,第二期款為核定金額之40%,撥款時程與需繳交之文件規定另以合約訂定之。

 

報名方式

  1. 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:00止(臺灣時間) (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
  2. 交件方式 : 至線上報名系統「https://dash.taicca.tw/brd/fci-2024/apply」註冊並填寫線上報名表,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;
  3. 結果公布時間(暫定):2024年9月公告。
     

附件 

(檔案下載)

  1. 2024 文化科技國際合資或合製支持申請要點
  2. 附件一:申請須知及應繳交資料、文件說明
  3. 附件二:共同提案協議暨代表推派同意書
  4. 附件三:預算規劃表範本
  5. 【懶人包】2024文化科技國際合資合製
     


聯絡窗口
專案信箱|[email protected]  
嚴專員 ( Rae YEN ) |[email protected]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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